阳光流浪狗救助站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红雁池水库附近,这个不到200平方米的院子是近500只流浪狗的家。
救助站刘阳和志愿者从车厢里搬出几桶半凝状物,倒进装着麸皮的大桶搅拌,这是一位志愿者从乌市天津路一家食堂搜集的剩饭,作为流浪狗的午餐。
这是记者近日在这里看到的一幕。
近年来,流浪狗伤人事件频频发生,处置流浪狗、彻底解决“狗患”也成为社会关注话题。近日,记者走访了乌鲁木齐市的一些流浪狗救助站及相关人士,寻找解决流浪狗问题之策。
流浪狗救助站不堪重负
今年是刘阳从事流浪狗救助的第十年。
2007年,刘阳和自己的第一只宠物狗“狗狗”相识,从此爱上了狗,并开始不断救助流浪狗。
2013年,她成立阳光流浪狗救助站,当年站内流浪狗数量只有87只,而如今,这个数字翻了5倍,并且每月还在增加,其中犬龄4年以上的占30%,伤残率近20%。
“流浪狗基本都是被遗弃的宠物狗,高龄、残疾是主人抛弃它们的主要原因,因走失而流浪的狗,少到几乎可以忽略不计。”刘阳告诉记者,因为时间、金钱等原因,现在愿意救助流浪狗的人越来越少,不少人捡到流浪狗就送到救助站,认为已经尽了责任。
其实,救助流浪狗并非简单的事,长时间的流浪让它们身上野性和病菌并存,刘阳也曾不慎被咬伤过。而清洗、注射疫苗、治病、绝育和饲养员工资都需要钱,今年全站最多一个月支出达到5万元,而每月能收到的爱心捐款只有2000元至3000元。
目前,刘阳所知道的是,乌鲁木齐市仍在维持的流浪狗救助站只有两三家,虽然难以获得“主流”人群的理解认可,可她还想坚持,也希望能获得更多人的帮助。
爱狗人士因救助影响生活
兽医小丹曾是一名流浪狗救助者。工作之余,她最重要的“业余活动”就是收养救助流浪狗。一年多时间,小丹通过各种方式救助流浪狗上百只,在“圈子”里小有名气。
不久前,小丹删除了所有和流浪狗有关的微博,退出了和闺蜜们组成的“爱狗团”。对她的突然离开,朋友们不理解,她只说,为了“重拾生活”。
原来,为救助流浪狗,小丹的生活已经受到严重影响,仅每月照顾狗的花费,就占她工资一半。
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小丹的周末是这样的:早晨9点起床,饿着肚子先为流浪狗们准备早餐,中午给新接收的流浪狗洗澡,下午准备完狗粮后,再给狗打疫苗、治疗疾病或进行手术,忙完已是深夜。
在她60平方米的家里,流浪狗最多时近十条,客厅、卧室甚至厨房都摆满狗盆,流浪狗生性好动,狗毛、排泄物让屋里一片狼藉。今年8月底的一天,小丹的母亲来她家,刚进门还没脱鞋扭头就走,表示实在忍受不了这样的家。
然而,她救助流浪狗的数量并没有因为自己的努力变少,反而越来越多。小丹开始迷茫,这么做到底意义何在?今年10月,小丹第一次带着相恋半年的男友来到家里,希望能够得到支持,不料两人却因是否继续救助流浪狗大吵一架。当天夜里,小丹接到男友的微信:“狗和我,你选一个”。
26岁的小丹最终选择了爱情和正常的生活。“一个人力量太弱小,我尽力了,但我只能放弃。”小丹无奈道。
流浪狗成小区安全隐患
和上述两位“爱狗人士”不同,家住乌市日月星光小区的阿比拜是当地“有名”的“斗狗人士”。
在阿比拜的印象里,她所居住的小区环境原本挺好。直到2011年6月的一天,阿比拜带着刚学会走路的女儿在小区散步。忽然,一只高出女儿一头的流浪狗窜了出来,女儿顿时被吓得号啕大哭。
阿比拜观察发现,小区里的流浪狗成群结队、到处乱窜,而且见人就叫。居民遇到都绕着走,女儿也多次因此受到惊吓。
2015年的一天,阿比拜送女儿和小儿子上幼儿园时,刚下楼,一只白色大狗突然跑过来,她赶紧把小儿子抱起来,而女儿却已被狗追着边哭边跑。从此之后,女儿因为怕狗一直不敢独自上学。每逢寒暑假,阿比拜都要将女儿送到远在外地的父母家,让女儿能度过一段轻松的假期。为了小区里“狗患”之事,阿比拜求助过公安、社区和物业,但一直没有得到彻底解决。
今年夏天,日月星光小区内的8条狗突然中毒身亡,不少居民怀疑是阿比拜下的“毒手”,纷纷谴责她。她既愤怒又委屈:“我不会故意伤害这些动物。”
后经警方查明,投毒者是一位老大爷,他曾因被流浪狗追赶摔断了腰。终获“清白”的阿比拜却心情沉重,这样的结局,没有赢家。
其实阿比拜并不恨流浪狗,她认为是不负责的养狗人遗失或丢弃狗造成了流浪狗增多。于是,阿比拜自费购买了50条狗绳,送给小区的一些养狗者,一是避免宠物狗乱跑遗失沦为流浪狗,二是让主人管好宠物狗不要吸引更多的流浪狗。受赠者虽然表示感谢,但真正使用的人并不多。
随后,阿比拜又自费印制了上百张《乌鲁木齐市养犬管理规定》和《乌鲁木齐市养犬管理规定实施办法》宣传单,张贴在小区各单元和大门上,可这些宣传单第二天就不见了。
目前,为孩子生活环境和安全考虑,阿比拜正在考虑搬家。
流浪狗咬伤人谁来负责
据不完全统计,2015年,乌鲁木齐市发放养犬证3.5万个,但全市狗的数量已近8万只,“黑户”数量占一半以上,而流浪狗数量保守估计达8000只左右。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人民法院法官丁磊介绍,我国涉及动物保护的法律仅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但其主要针对走私、盗杀等违法行为,并没有考虑“动物福利”和宠物管理等问题。
那么,如果被流浪狗咬伤,谁来负责?“如果有人在同一地点经常喂食流浪狗,符合喂养人或管理人的条件,此人要承担赔偿责任。”丁磊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七十八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大部分情况下,被无主流浪狗咬伤只能自认倒霉。
丁磊认为,如果流浪狗伤人事件发生在小区,要看管理小区的物业公司是否有约定的义务,如果合同中规定物业公司有驱逐流浪动物这一约定,物业公司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但目前乌市大部分小区并没有该项约定。如果流浪狗伤人事件发生在酒店、餐厅等公共娱乐消费场所,场所管理人需承担相应的责任。
新疆社会科学院社会研究所副研究员杨富强认为,解决人与流浪狗或养狗人之间的矛盾,仅靠“限制令”远远不够,应从法律层面制定相关细则,明确主人对宠物应承担的相关责任与义务,并从社会层面引导相关舆论宣传,才能真正解决城市里的“狗患”。
来源:法制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