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国平律师
耿国平律师,中共党员,云南凌云律师事务所副主任。云南省六十佳法律工作者,云南省十佳青年律师,云南省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暨维权先进个人,云南省优秀青年志愿者,昆明盘龙优秀律师,昆明市青少年维权岗先进分子。先后学习于云南警官学院、云南师范大学、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MBA。曾先后获得《律师资格证》、《高校教师资格证》、《心理咨询师证》(国家二级)、《经纪人资格证》、《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证》等证书。长期多年在大学从事法律教学和研究工作。
曾经编辑出版过《刑法与刑事诉讼法学》(任副主编)被云南师大、昆明学院、云南中医学院和楚雄学院等多所院校作为正式教材使用。并先后有50余篇专业论文发表。在从事律师执业至今10年的时间里,在办理刑事民事经济纠纷诉讼案件中,本着诚信、务实、对当事人高度负责的执业理念,通过案件的成功代理,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赞赏和认同。注意理论的学习和经验的积累,力争在诉讼和非诉讼方面成为学者型的优秀律师。
曾经援助办理过轰动全国的"云大2.23马加爵故意杀人案"被害大学生杨开红、唐学礼的诉讼代理人;圆满援助代理过云南航空公司"11.11少年爬机坠机"飞行事故死者束清的艰难索赔谈判;成功理赔昆明"宝马车拖死人案";成功办理昆明机场元宵节血案。
耿国平律师现为昆明市法律援助中心团市委分中心的业务负责人,昆明学院青年法学会会长,云南省教育厅和省司法厅教育法制宣传讲师团成员,昆明市盘龙法治宣讲团委员。荣聘:昆明《都市时报》维权律师团常年法律顾问;昆明教育电视台"法点"法律评论专家。
执业格言:"勿以义小而不为,勿以小利而为之"。修身:"从善如流,疾恶如仇"。信奉:没有小案件,只有小律师。
目前担任了多家行政、事业单位和公司企业的法律顾问。
业务专长:公司企业综合法律事务;房产及建筑工程案件代理;刑事疑难案件的辩护。
将水平、能力和智慧发挥到极限,把证据和法律收集至穷尽,以细致、热情和真诚回报客户。
--耿国平